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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度「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」公告

1.申請日期:106年09月01日(星期五)至106年10月31日(星期二)
2.審查日期:106年11月04日(星期六)
3.符合換證公告日期:106年11月13日(星期一)
4.寄發證書日期:106年12月04日(星期一)

壹、目的
辦理本會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作業。

貳、申請資格
依[台灣遺傳諮詢學會繼續教育認定辦法],申請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,應具全下列資格:
一、應為本會會員。
二、證書有效期間內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課程,積分達一百五十點以上,且應包含下列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:
1. 專業課程。
2. 專業倫理。
3. 專業法規:醫療法、優生保健法、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、研究用人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。

參、申請日期
106年09月01日(星期五)至106年10月31日(星期二)

肆、申請方式
採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,逾時報名恕不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請郵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遺傳諮詢中心 郭佩雯小姐 收

伍、申請費用
一、審查費及證書費,共計600元
二、繳費方式:
1.郵局劃撥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 帳號:50089771
2.匯款或轉帳(使用ATM轉帳,帳號為:局號+帳號):
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遺傳諮詢學會(台大醫院郵局)
郵局代號:700 局號:0002154 帳號:0071946
三、匯款後請至本學會網頁填寫[繳交展延及換證費回函](附表二)。

陸、申請繳交文件
一、遺傳諮詢師證書展延及換證申請書(附表一)。
二、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(申請書上貼1張,另浮貼或夾上1張
與申請書上相同之照片)。
三、檢附繼續教育完成時數之Excel檔 (區間:領證後6年內時數)
請至http://www.taiwangc.org.tw/login.asp
→ 會員登入 → 積分申請與查詢 → Excel檔

柒、審查內容
一、參加本學會認可之繼續教育活動,積分達一百五十點以上。
二、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應包含專業課程、專業倫理與專業法規。

捌、審查日期
106年11月04日(星期六)

玖、符合換證公告日期
106年11月13日(星期一),公告於本學會網站。

拾、寄發證書日期
106年12月04日(星期一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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